組織權責
1.總經理:對公司的社會責任表現承擔最終的責任。負責公司社會責任政策的制定和執行,定期評估公司的社會責任表現,為社會責任管理體系的正常動作提供適當的資源保障,推動社會責任表現持續改善。
2.品管部:負責建立和維持社會責任管理體系,推動、協調和監督社會責任活動的實施。
3.管理部:
3-1.負責制定並執行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和制度,包括員工招聘、工資標準、工資發放、員工福利、員工培訓及獎懲措施等。
3-2.負責制定和推廣公司安全衛生程式和制度,定期審核公司安全衛生表現,提供定期安全衛生培訓,確保公司活動符合當地安全衛生法規,確保公司員工生命安全和健康,確保公司財產安全。
3-3.根據公司社會責任政策和原則,負責制定公司工資福利計畫,確保工資福利符合當地法規要求。
3-4.監督及引導各部門工作的開展。
4.製造部:根據公司社會責任政策和原則,負責合理安排生產計畫,嚴格控制工作時間,保持良好的工作條件,確保機器設備處於安全衛生狀況。
5.採購部:根據公司政策和原則,負責將社會責任表現納入「供應商評鑒作業標準」,在相關部門的協助下,定期評估供應商和分包商的社會責任表現,加強合作,逐步推動供應商和分包商改善社會責任表現。
6.業務部:與客戶之有關資訊溝通,並積極配合推行部門工作的開展。
7.福委會:福委會由工人選出,代表工人利益。他應定期會見公司各個部門和層次的員工,瞭解他們對公司政策、體系和運行的意見和建議,並將這些意見和建議提交給公司管理層,和公司管理層探討解決問題的方法和措施,協助公司解釋和推廣公司的改善措施。
內部審核
1.準則
制定並保持定期審核的程序,檢查公司運作和表現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,是否符合公司政策和程序,為持續改善公司社會責任管理體系和表現提供資料,確保體系的有效運行。
2.權責
管理代表: 負責組織社會責任內部審核,負責制定年度內部審核計畫;並負責組織各部門內審員實施內部審核計畫。
3.內容(控制要點)
3-1.管理代表負責組織社會責任內部審核。
3.2.管理代表指定審核組長,由審核組長組織審核小組。
3-3.審核組長編制審核計畫,並組織小組成員編制審核檢查表。
3-4.審核組長下發審核通知,通知被審核部門。
3-5.審核組長按審核計畫組織實施。
3-6.根據不符合項,下發“不符合事項報告”,組織編寫審核報告,經管理代表簽名後下發被審核缺失部門。
3-7.被審核缺失部門針對“不符合事項報告”,制訂糾正和糾正行動,及時安排實施。
3-8.審核小組負責跟進驗證糾正行動的實施情況及其有效性;若已完成,則關閉並登記。